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教工委发〔2024〕4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党组(党委)、高等学校党委,委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已经工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请市州教育(体)局印发至所辖县市区教育(体)局,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组织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工作局面,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一致与自主创新相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落实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校(含民办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下同)、各单位勇于和善于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二)坚持系统治理与分级负责相统一。省委教育工委对全省教育具总揽全局、综合协调、分类管理职责,以保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统一发展。同时,按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各级的职能、各职位的职责权力,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要把“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势能,转化为人人有责、层层担责、履职尽责的动能,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责、守责、担责、尽责。
(三)坚持落实过程与治理效果相统一。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各方面各环节,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在教育系统各领域全覆盖。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发力,形成管用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推进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内容要求
全省教育系统各党组织对其所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推动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一)知责明责,完善责任体系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教育管理服务单位要坚持党组织牵头、党组织书记主抓、班子成员主动参与,共同查找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明晰责任主体,细化分解责任,做到“问题共同找、责任共同定、项目共同推”。
1.明晰责任主体和职责定位。全面从严治党,各党组织对其所辖承担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各党组织应当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其所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推进落实,真正让各方责任协同联动起来,并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织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重要领导责任,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
2.制定务实管用的责任清单。每年初,各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要对标年度党建工作与教育目标任务,共同查找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明确本级、本校、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项目和时间节点,形成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落实党组织班子和本人责任清单,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落实责任清单,把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将党组织班子和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中的工作项目认领纳入本人责任清单,确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履责尽责,落实重点任务
重点是把“该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是失责”的理念和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中,适时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拿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落地见效。重点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充分发挥湖湘红色资源优势,组织本级、本校、本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宣传教育,赓续红色血脉。各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在方向、责任、力量的统筹上突出系统性,坚持带头抓、亲自抓,通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确保管党治党责任传递到边、监督力量整合到位,切实把学习贯彻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形成生动实践。
2.优化立德树人生态。各党组织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动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落细,持续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全面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把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作为首要责任,持续推动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工作效果倍增,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党组织要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和教育发展环境。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析研判、信息共享、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不担当、不用力、光喊口号不重落实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紧盯社团、学会、研究会以及高校二级机构等单位,对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紧盯反复性、改头换面、隐蔽性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并解决本级、本校、本单位以及本人存在的“四风”问题。
4.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各党组织要深刻把握新时代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重大意义、总体方向和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提升教育服务“三高四新”的能力。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级、本校、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好干部标准,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能力的干部队伍。要坚持长远谋划,创新育才、引才、用才工作机制。要深化“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扛牢政治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内控机制,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特别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做实日常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结合起来,聚焦权力运行环节,严格家风家教,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5.持续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各党组织要把涉及教育的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压实各责任主体整改责任、监督责任。全面跟进监督下一级党组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情况;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查找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纠正政治偏差,推动改革发展。省委教育工委加强对委厅直属单位巡察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省委教育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点题、班子成员领题、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委巡察办监督推动整改落实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委教育工委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教育工委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要求,并推动其他党组织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要积极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涉及教育系统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新划转委厅管理18所高职院校和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
6.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各党组织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深化标本兼治,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头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加强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二、三、四种形态的领导,又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党组织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在政治思想、勤政廉政、选人用人、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做到亲自谈、主动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及时进行约谈,督促落实责任、进行整改。
7.深入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各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建立健全“因震慑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的一体推进机制,各责任主体要加强联动配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紧盯重点对象,查处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着力在健全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坚决整治食堂经营、营养餐、校服采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围绕基建工程、科研经费、招生考试、后勤管理、附属医院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各党组织的政治监督部门要针对日常监督、执纪审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用好监督建议书和督办函,向存在问题的单位的上级分管领导进行提醒、抄告,由其督促所辖抓好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各党组织要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下级党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8.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各党组织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强省决定,抓实政治监督,促推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点政策、重点要求落地见效,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党组关于主动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他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参照该办法,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支持其按职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并统筹各项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三)考责问责,推动履责到位
考责问责重点是把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责任倒逼机制。要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科学的考核评价、严肃的责任追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1.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各党组织要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促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统筹衔接,健全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重点检查责任分解是否明确、责任项目是否落实、责任履行是否到位、责任追究是否严格,坚决防止和纠正责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完善述职考核评价机制。各党组织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省委教育工委将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情况纳入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其他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等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党员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激励约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教育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要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报告本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各党组织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坚决维护纪律刚性。各党组织要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明组织纪律、换届纪律。各党组织要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认真、不得力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管党治党宽松软,政治责任缺失,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受到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作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组织)生活会或其他党的会议上进行深刻检查。要深化“一案双查”,既严肃查纠主体责任履行是否到位,又严格区分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各自的责任,以精准问责强化责任担当。要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加强对本级、本校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健全从严治党统筹协调机制,各党组织下设机构是党组织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要明确牵头部门,确保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确保一体落实工作合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党组织要结合本级、本校、本单位实际,不断创新探索,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举措。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党组织既要有对本级的要求,也要有对下级的规定,梳理完善本地本单位系列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打通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各高校党组织要以管控权力、增强班子联动为重点,从决策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干部管理、经费管理、监督执纪等方面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图表分解、签字背书、谈话提醒、年度报告、督导检查、考核评议等方式,全面强化制度执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党组织要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本级、本校、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制度要求领读解析,推动责任落实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经验做法,为教育系统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提供支撑。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