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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教育工委第二巡察组赴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巡察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1-04-30 17:06 浏览数:235

湘教巡办通〔20212

关于省委教育工委第二巡察组赴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巡察的通知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为全面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委教育工委将启动2021年第一批巡察,经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刘启定同志为组长,杨育同志为副组长的省委教育工委第二巡察组(组员:罗歆宏、佘雪平、蒙竹年、余官平、肖宇,联络员:向伟),赴你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任务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政治建设,围绕四个落实,紧扣三个聚焦,以问题为导向,以事实为准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监督。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

二、工作方式

1.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等;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7.召开座谈会;

8.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三、有关要求

1.巡察组进驻时间为202157日,工作时间2个月,巡察期间具体事宜由巡察组商被巡察单位确定。巡察组进驻时将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请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畅通信访渠道,为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配合工作。

3.请按照《关于做好巡察进驻前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工委〔20206号)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准备配合工作。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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