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教育工委(以下简称工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以及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巡察工作推进直属单位高质量发展。
种好“责任田”,夯实巡察根基。一是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体系。率先在省直单位中建立巡察工作制度,构建起“工委负主责、巡察办组织实施、相关职能处室(部门)支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协助”的工作机制,落实工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委厅领导“一岗双责”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巡察机构职能。工委巡察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主体责任,科学制定《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和巡察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对象和内容等,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着眼规范巡察工作,2023年推动出台13项文件,印制涵盖32项内容的实操手册。三是突出强调各巡察组履职。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主体责任,各巡察组组长严格落实巡察任务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牢问题意识,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动真碰硬,2023年第二轮第一批巡察推动立行立改问题19个,督促157人清退违规违纪款60.1万元,提交问题线索4个,向委厅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5条。
打出“组合拳”,创新巡察方式。一是开展“常规式”巡察。根据规划的“时间表”“路线图”,每年开展2次常规巡察,着力查找影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从领导小组、驻厅纪检监察组、委厅处室、被巡单位党组织各层级各方面推进,狠抓规定动作,体现管党治党全面性、全覆盖。二是用好“专项式”巡察。围绕教育改革、教育民生、内部治理等事项,紧盯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教育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动态选定巡察任务,哪里问题反映突出就去哪里,以机动灵活、精准深入的方式安排专项巡察。三是适时“回头式”巡察。根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各项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对已巡视巡察党组织分批开展“回头看”,既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也注重发现新问题。2023年10月,对新划转至委厅的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四是做强“联动式”巡察。强化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等贯通融合,探索形成了“巡纪联动”“巡审联动”以及“多方联动”机制,今年上半年对2个直属单位的巡察、审计工作进行同步安排、联合办公。
紧盯“后半篇”,强化巡察整改。一是高位推进。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对直属单位“一把手”的集体廉政谈话会,把巡察整改纳入直属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的必谈内容,召开巡视巡察整改推进会,要求整改不力的直属单位和新划转的高职院校,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其他委厅领导坚持参加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要求被巡察单位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制度促进。工委专门出台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方面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中的职责。建立巡察整改评估和整改问责制度,一体推进“治已病”“防未病”。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清廉建设考核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以考核促整改落实。各巡察组将未巡先改、边巡边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三是全程跟进。工委巡察办牵头建立审查机制,从被巡察单位提交整改方案开始进行严格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确保整改方案合理合规、切实可行;反馈意见后3个月,列席整改工作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专家审核被巡察单位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并逐个问题反馈具体意见,督促指导被巡单位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对整改逾一年的被巡察单位,组织现场检查评估或书面审核,并按程序发函督办限期整改。同时,将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共性问题作为工作建议移交有关职能部门。截至2023年10月,十二届省委延伸巡视先行移交的7所高职院校整改平均完成率为89.8%,工委首轮巡察的21个单位整改平均完成率为94%。
严防“灯下黑”,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组建精干队伍。坚持从委厅巡察人员库中抽调专业骨干特别是素质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选拔巡察组成员注重年龄结构、专业职务、性别搭配,尽可能抽调近年参加了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的干部。二是注重巡前培训。根据每批巡察工作特点,安排专家授课、视频教学、交流研讨等内容丰富的培训课程,邀请省委巡视办专家现场授课,“手把手”传授实操经验,为副组长、联络员等特殊岗位“开小灶”,提升其履职本领,目前累计培训300余人次。三是严格作风纪律。督促巡察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二条负面清单”“十个严禁”以及巡察干部队伍管理规定。巡察前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撤场前签订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承诺书及“零持有”报告。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工委巡察办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巡察组开展作风纪律现场督查,确保巡察队伍自身绝对过硬。(湖南教育快讯第182期)